我中心拟组织对“2025-2026年厦门市信息中心机房监控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
一、采购内容
通过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厦门市信息中心机房视频监控平台,完成市信息中心所辖机房及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资源的汇聚,实现视频监控和管理功能,为机房管理及办公区域的环境安全提供视频服务支撑。
二、采购要求
2025-2026年厦门市信息中心机房监控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振业大厦一楼机房,振业大厦四楼机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二楼机房,中心一楼至六楼及裙楼公共区域共计79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增加不超过5个点位的视频监控,并可根据需求,进行监控点位的调整。
2.所有监控点位接入部署在市信息中心本地的平台存储一体机统一管理以及录像存储,视频存储周期不少于90天。所有监控点位通过市信息中心网络部4楼大屏统一展示。
3.监控点位按照7*24小时标准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所有监控点位的专业售后服务保障,每月巡检一次,及时解决监控点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4.前端设备采用400万双光半球网络摄像机和POE全千兆接入层交换机为主,文体机房部署18台400万双光半球网络摄像机和1台24口全千兆接入层交换机,市信息中心1楼和4楼机房共部署61台400万双光半球网络摄像机和3台24口全千兆接入层交换机,图书馆与市信息中心之间采用裸纤(裸纤利旧)连接统一组网。
三、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954万元,服务期1年,报价超过此价无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的规定,本项目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且采购人同意续签时,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不超过原合同的期限(1年),且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含:
1.投标人完全响应项目要求,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提供“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三)提供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四)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五)对“二、采购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投标文件密封处加盖法人公章。
六、中标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30。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601楼会议室。
迟到、缺席的取消投标资格。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2.开标后,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评审终止。
厦门市信息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主办: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电子政务中心、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闽ICP备14010412号-8 闽ICP备14010412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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